5月27日,交通运输部表示,云南、青海地震后,部分交通基础设施有损毁,截至26日17时,云南、青海境内受损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已全部抢通,部分路段仍不时有落石,处于随断随抢随通状态,其他公路通行正常。铁路、民航、邮政已恢复至正常状态。
云南漾濞县、青海玛多县地震发生后,交通运输部及时启动交通运输Ⅱ级应急响应。22日9时,交通运输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22日至24日连续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灾后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做好灾后抢险救援救灾各项工作。一是指导云南、青海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做好公路保通保畅、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二是科学评估地震灾害对公路桥涵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影响,全力做好抢通保通工作,同时,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三是指导地方加强应急运力准备和调度,做好救灾人员、物资和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四是谋划开展灾后重建准备工作,及时拨付灾毁抢通、重建资金,做到应急处置、灾后重建、高质量发展有序衔接,有力支撑和支持地震区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应急处置工作。5月24日晚,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向云南、青海两省分别下达车购税资金1500万元,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五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政令畅通,及时准确掌握一线信息,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六是结合汛期、暑期各地特点,加强预警、全面排查,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汛期运输服务工作,确保群众出行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派出工作组和相关专家组,统筹做好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派出的现场工作组于22日晚分别抵达漾濞县、玛多县震中并立即投入抢险救灾,配合当地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做好公路抢通保通、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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