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河北省辛集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恢复市民正常出行秩序的公告,根据当前辛集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河北省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冀防领办〔2021〕332号)规定,经专家研判,辛集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恢复市民正常出行秩序。现公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市域内人员正常出行。
辛集市小区居民、村庄村民(不含小辛庄乡全域)在验码、测温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入,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公园暂不开放。
二、有序恢复市域内车辆交通秩序。
全面恢复车辆在市域内流动。恢复出租车运营,严格落实一单一通风消毒要求。公共交通暂不开通。8个出入市卡口继续实行交通管制,全市人民非必要不出市。
三、逐步恢复商业服务业经营。
商场、超市、粮油店、菜店、小卖部、药店、银行、理发店、干洗店、水电暖气讯营业网点恢复营业,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实行网上办公、线上审批。营业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毒清洁、通风换气、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员工防护等措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食堂禁止聚集用餐。餐厅饭店禁止堂食、允许外卖。宾馆酒店、酒吧、茶馆、咖啡厅、KTV、网吧、电影院、台球室、图书馆、文化馆、美容院、健身馆等场所不得营业。
四、市域内各级各类复工复产企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原政策不变(以辛集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2021年11月21日公告为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郭晓平 王帅 刘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