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还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客运服务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做好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通风消毒以及查验旅客健康码、开展体温检测、落实“一米线”外等候、设置隔离区等防控措施,分区分级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要按规定严格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和省际、市际包车旅客信息登记。要督促客运站经营者规范健康码查验,避免个别人员利用截图或他人健康码通行。
要落实北京冬奥会防疫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查验终到、途经北京、张家口的省际、市际班车、包车旅客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落实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严格查验旅客“北京健康宝”绿码,及时暂停14日内有1例及以上感染者的地市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区县进京道路客运服务,继续暂停进京旅游包车客运备案。强化港澳水路客运航线疫情防控,严格执行澳门至内地入境水路运输旅客持有“粤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
《通知》提出,切实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在中高风险地区风险等级下调前,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和跨城公交。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原则上应当暂停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的跨城业务和城市内的拼车业务。
加强客运和收费站等一线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积极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尽可能做到“应接尽接”。严格落实旅客全程佩戴口罩。若发现体温≥37.3℃的旅客和司乘人员,或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情况,相关运营单位要及时做好隔离、移交工作,同时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督促司乘人员、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保洁员等服务人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消毒或洗手、核酸检测、固定岗位、禁止交叉作业、运输装备消毒、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感染和传播风险;指导各有关货运企业、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环境消杀管理。要科学设置重点物资中转调运站,按照交通便利、规模合理、功能齐备、衔接顺畅的原则,依托既有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在城市周边地区规划布局物资中转调运站,制定完善调度运营、交通组织、卫生防疫、人员培训等各类预案,配齐装卸设施、接驳车辆等各类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重点督促指导进口冷链物流企业,严格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环节的人员防护、装备消杀、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等防控工作。同时,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形势变化,督促指导相关物流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按照港口及其一线人员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加强薄弱环节查摆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从严从紧从实落实引航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闭环管理、轮班制、高频次核酸检测等措施,毫不放松抓好人员防护、港口登轮通道管理、非接触作业、应急处置等工作。(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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