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日9时至4月3日9时。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
(一)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全员。
(二)检测方式
1.新冠病毒传播风险相对较高的街道的部分小区、楼宇(具体以各区、开发区通知为准)采取抗原检测+入户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原则上近两轮核酸检测未发现阳性病例的小区(村屯),本次不再采用核酸检测方式,改用抗原自测。
2.“吉祥码”黄码人员采用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
3.其他人员采取抗原检测,对阳性结果进行核酸复核,抗原检测阴性无需核酸复核。
三、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抗原检测试剂由各城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区(村屯)按人发放到户。
(三)请参加抗原检测+入户单人单管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在核酸采样前,自行完成抗原检测,通过“吉事办”填报结果,并向入户采样人员出示。连续两日内抗原检测间隔需大于20小时。
(四)请其他采取抗原检测的人员在自测后通过“吉事办”填报检测结果,若结果为阳性需第一时间报社区工作人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苑竞玮 姜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