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北京6月11日消息(记者袁帅)6月10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3.4亿元拨付湖南、广西、贵州等南方12个省(区、市),支持地方开展防汛救灾,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2000万元拨付辽宁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工作。
应急管理部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密切监视全国雨情汛情发展变化,加强统筹协调,滚动组织跨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并向广东、广西、江西、福建、贵州、湖南等地派出多个工作组、专家组协助指导防汛救灾工作。财政部要求地方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