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月29日公布2022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12月,全国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主要江河水质方面:1—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2%,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其中,浙闽片河流、长江流域、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淮河和辽河流域水质良好;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重点湖(库)方面:1—12月,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12个,占5.9%;轻度富营养的49个,占24.0%;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洱海和丹江口水库水质均为优、中营养;白洋淀水质良好、中营养。
1—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张掖和黔东南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白城、五家渠和石河子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
吕梁、呼和浩特和大同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白城、石河子和巴彦淖尔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总台央视记者 蒋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