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 重大突发事件拟可限制网络

2015-07-09 07:54 来源:人民网

 

  ■ 焦点

  拟授权有关部门阻断违法信息传播

  如何保证网络信息安全是网络安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草案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

  草案明确: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信息传播。

  用户不实名禁提供服务

  草案强调网络实名制,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网络运营者如果没有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相关服务,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境外存数据可吊销执照

  草案将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有或者管理的网络和系统,列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畴。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在境内存储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

  如果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未经安全评估向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网络数据,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编: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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