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9 07:54 来源:人民网
正在审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授予省级政府采取限网等临时措施的权限。但省级政府采取限制网络通信等临时措施时,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
上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草案全文,6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条,涉及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
【立法原因】
网络攻击威胁电信国防等设施安全
当前为何要针对网络安全立法?中国人大网同时发布的“关于草案的说明”,作出了解释说明: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电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国防军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在网络上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而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立法说明】
内外资同等对待不实行差别待遇
草案明确提出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草案也强调网络空间主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在“关于草案的说明”中,解释称: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为此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
“关于草案的说明”中同时强调,草案起草注意借鉴有关国家的经验,“主要制度与国外通行做法是一致的,并对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不实行差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