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 08:23 来源:法制日报
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亟待增补健全
墙外醒目的“此楼为D级危楼,住户请尽快搬离,过往行人请勿靠近”标语,屋内手可以伸进墙壁裂缝、地基倾斜、门框开裂……在屡次发生房屋坍塌事故的遵义市,上述情况并不鲜见。但即使是“D级危楼”,仍有数家住户居住于此。
对此,主管部门似乎也有难言之隐。
遵义市住建局局长颜建禾、规划局局长闵宗显透露,“6·14”楼房垮塌事故后,经鉴定周边5栋也为D级危楼,建议全部拆除,涉及2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其中80%的住户希望原址重建安置。“但老城区人口密度大、公共空间小、交通压力大,如果全部原地原址开发,将不堪重负。”闵宗显说。
此外,钱似乎也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遵义市汇川区住建局副局长黄晓康说,基层在危楼鉴定方面存在技术人员与设备力量不足的问题,单靠肉眼看,难以准确判断楼房的安全情况。同时,危房每平方米鉴定费20元至25元不等,一户的鉴定费达2000元,费用偏高使房屋权属人积极性不高。
实际上,虽然我国初步建立了危房的排查和救助体系,但大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危楼,仍面临鉴定难、责任主体多变更、加固征拆难,利益平衡难、资金筹集难等问题,存在危楼“危而未拆”的现象。
同时,唐钧认为,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增补健全,在管理方面要从“头、中、尾”三个层面制定标准,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
“首先,从根本上就是要做好风险识别,针对房屋建筑的风险点,从源头做好排除危险因素的工作。在中观层面,应该做好风险排查、风险分析工作,要积极主动工作,针对风险点定期做排查监测。尤其是在老旧小区,应当定期做排查,及时加固整改。而在这一方面,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唐钧说,在风险排查过程中,应当做好消防安全以及“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排查和防控,包括电、天然气、水等管网工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这两部分事故多是以火灾形式出现。因此,消防安全在风险排查过程中显得极为重要。
“目前对建筑领域事故责任的查处仅停留在技术层面,只处罚建设者和‘临时工’层面的责任,有时遇到建筑单位倒闭、破产,可能就不再处理了。”唐钧向记者坦言,要想制度化、系统化地解决居民的住房危机,就要形成“责任倒查、责任联动”的机制,要做到“责任倒查,一查到底,终生负责制”。
此外,唐钧坦言,有关部门互相推诿的问题也出现在治理“危房”的过程中。对此,他提出了“风险责任下中上游联动”机制。“比如,山体滑坡引发的事故直接责任属于风险下游范畴,但是风险上游是选址问题;中游是相关监管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发现问题、排查问题,做好中间的防护工作。”唐钧说,“目前的现状是往往只处理下游,上游中游不负责任,下游苦不堪言,百口难辩。我们要做根本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治理。”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也表示,应加快建立健全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随着时代进步,房屋安全管理应该有长效机制和预防机制,如对建筑标准较低、使用年限较长的房屋,应该进行强制体检,及时维修和改造升级,防患于未然,逐步提高城市房屋整体安全水平。记者赵丽 实习生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