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 07:55 来源:法制日报
治理需多部门合力
张洪铭发现,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使用从网上购买的他人开户的银行卡,用于转账和赃款流入、取现,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侦查工作,增加了确定嫌疑人身份的难度。
网上购买这些银行卡极为方便,而且价格不高,一般200元左右就能买到一张,反映出银行卡管理秩序的混乱。张洪铭建议银行监管部门强化管理,逼迫犯罪嫌疑人使用自己或关系较为亲密者的银行卡,加大犯罪成本从而起到遏制作用。
方谦认为,遏制打击网络犯罪,公安机关独木难支,需要各行业各部门有效分工、共同承担,如通信部门、金融部门,应加大自身业务监督力度,尽可能完善工作流程中的漏洞,向公安机关提供更多有力的信息支撑。有关部门要对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P2P融资平台等行业加强监管,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司法实践中,还有不少问题阻碍了打击和整治网络犯罪,导致高压严打之下仍然高发多发,发案数持续增长,追赃难、退赃速度慢,不少群众对此不满。
张洪铭说,网络电信犯罪作为新型犯罪,还存在较多的立法缺陷与漏洞。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共同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犯罪具体行为方式界定、定罪标准以及证据标准等问题,都需要立法或司法解释及时作出规范,统一司法实践中的标准与尺度,便于办案人员把握运用。
刘砺兵指出,大量网络犯罪需要黑客技术支持,当前,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行为已形成成熟的黑市。两高司法解释对于提供黑客程序、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等行为,均可认定构成共同犯罪,确实解决了实践中的一部分问题,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处理实践中上下游犯罪的需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记者 周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