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三五时期环境治理新图景:实现环境“良治”

2015-12-15 16: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崔静)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发展基金;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一些新目标、新理念,勾勒出“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治理的新图景。
  专家表示,“十三五”规划建议将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顶层设计,由“概念图”转换为“施工图”,必将大幅度推进我国绿色发展进程。
  环保部拟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纳入约束性指标
  “十一五”以来,我国把节能减排列为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绩。
  据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初步估算,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3%、5%、9%左右,“十二五”规划五年总目标已提前完成。
  然而,近年来长时间、大范围的雾霾污染频发,让人们对污染减排的效果产生种种质疑。有观点甚至认为污染减排只是一场“数字游戏”,统计数字不准确,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佳。
  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回应指出,“十一五”以来,全国GDP由2005年的18.6万亿增加到2014年的63.6万亿元,煤炭消费量由24亿吨增加到42亿吨,主要工业产品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量均增加了一倍以上,与此同时,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仅未因经济发展、能源消耗的增加而同步增长,反而呈现下降态势。
  “这说明通过总量减排,重点抓电力、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刘炳江说。
  他同时指出,影响灰霾天气的因素很多,首先是污染物排放量过大,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2000万吨级的水平,每年仅仅减少几个百分点,难以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的效果。此外,产生灰霾的污染物除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还有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
  为此,“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在“十一五”时期总量控制只有两项污染物,“十二五”时期总量控制为四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基础上,“十三五”不仅要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控制指标,还明确将细颗粒物(PM2.5)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
  刘炳江表示,这体现了国家改善大气质量的决心,环保部正在研究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也纳入约束性指标,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重污染天数等指标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大对政府的考核力度,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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