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4 15:33 来源:中国环境报
综合督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以督查地方政府为目的,强调从决策源头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经过一两年的摸索,环保综合督查在2015年成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主战场。
运城、嘉兴、咸阳、揭阳、昭通、延边……据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底,环境保护部6个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30个城市开展了综合督查。
在地方层面,除安徽、海南、甘肃、宁夏等4个省(区)正在或准备开展综合督查外,其他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对134个市开展了综合督查。
2015年3月,在廊坊市环保综合督查情况反馈会上,首次出现了党委“一把手”的身影,廊坊市委书记王晓东出席会议并表态;随后,江西省副省长、九江市委书记殷美根,铜陵市委书记宋国权,昭通市委书记范华平先后出现在本市的综合督查情况反馈会上。
2015年10月,环境保护部公开发布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对大连市环保综合督查的相关报告,直接点出大连市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存在不足。随后,贵州省黔东南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四川省内江市的综合督查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
此外,2015年5月和10月,环境保护部分别对安阳市、承德市约谈及挂牌督办整改情况进行了开放式后督查,进一步强化督查效果,提高督查公信力,加强社会公众参与。
不论是地方环保综合督查情况反馈会上出席的地方领导级别逐渐升格,还是公开发布督查报告点出地方党委、政府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2015年以来,环保督查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不仅督政府更督党委,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一把手”亲自分管环保工作、各部门明确自身环保职责……通过环保综合督查,推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理念的转变和环保责任的落实。
“以前都是市委书记、市长叫我们去开会,现在是我们有需要就报告领导来开会。”河北省廊坊市某环保官员认为,环保综合督查给环保工作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亲力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