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兴隆表示,随着电动车的增多,当地相关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仅灌云县目前就有40万辆电动车,每天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就有10来起,至于有观点认为,交通违法优惠券的举措会伤及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张兴隆并不这么看。
张兴隆:也就是说,交通严重法它是有规定的,就是说在一时间轻微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的人这三个群体,轻微的交通违法可以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这个也是有额度的,比如说罚款五十块钱也对,罚款五块也对。所谓的优惠卷其实跟法律是没有违背的,所谓的优惠券出发不同,比如说态度很好,应该罚你五十,那就罚你五块吧。
记者: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进波认为,灌云县交警大队的做法,符合我国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那就是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而在遵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灵活运用法律条款,对市民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也不失为一种基层治理的创新。
王进波:因为我们无论是罚还是不罚,罚多少其实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够去守罚,树立这个法律意识,那我认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教育的方法,那如果当事人,比如说他可以通过这个被惩罚的行为,主动去学习这些交通法规,那这个实际上也是一种教育的具体体现。
记者:尽管如此,灌云县交警大队还是紧急叫停了发放交通违法优惠券的做法,张兴隆说,原本计划从6月20号到7月10号是交通规则的宣传期,现在取得优惠券的是传统的交通违法承诺书,对于首次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和电动车驾驶人,要求其当场签署遵守交通规则的承诺书到7月1号以后,将对所谓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张兴隆:我们20号到7月10号是宣传阶段,宣传阶段结束以后,10号开始以后,比如说有查到电动车快车道就要罚款就要处罚。
主持人:执法和教育相结合的确是有点理想化了,你想他本来的初衷是想,如果说有行人或者是电动车稍稍违反了交通规则,停在路上出示优惠券或者是给你亲友打一个电话,回答一个交通知识的问答就可以过关了,那么想象这是一个非常迅速的过程,但是如果我们套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你会发现,如果在路口出现电动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本来就造成了交通的拥堵或者是短暂的堵塞,好了,交警站在那不立刻的处罚,反而是开始了一个智力竞答的环节,赶快拿起电话给你的亲友拨打电话,这样你的处罚就会减免。那么这个道路的拥堵还要多久才能缓解,另外就是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这个都不能避免,如果说这个优惠券今天是在路上发给行人了,明天我拿了一沓给我的亲戚给我的朋友,这种现象存在吗,当然也是存在的,所以法律的尊严往哪放呢。一个是理想化的一个非常亲民的设计,如何让他安安稳稳的落地,一个是在教育和执法相结合的软性的过程当中,如何继续保证法律的秩序和威严,相信下一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同时也要给这种创新点个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