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调查。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大约有两万吨的垃圾,被偷云倾倒到了江苏苏州太湖的西山岛,而船主指称,这些垃圾是来自上海,目前苏州警方已经介入了调查,而上海市方面昨天下午也发布消息说,已经成立了工作组介入调查此事,详细的情况我们来听央广记者,肖源、郭详宇,苏州台记者顾玲营的报道。
记者:最近,位于太湖之滨的苏州金庭镇江东村村民突然发现,村里的太湖强制戒毒所档口内,突然出现了大量的垃圾,据当地群众反应,太湖戒毒所紧邻太湖岸线,这里有不少原先开山采石形成的档口,但如今这些档口里堆起了一座垃圾山,规模壮观,臭气熏天。金庭镇环保办主任吴建说,接到群众反应,镇里组织了专门力量进行调查。
吴建:我们测了一下,一共是15000方,最后吨位的话是2000多吨,本来这是一条路啊,一直延下去的,所以它是一个坡度,所以我们请测绘公司来测的。这条路一直通下去,然后周边沿着边上转下去的。
记者:这么大体量的垃圾,到底从何而来。在距离档口两百米左右的码头边,记者发现这里停靠着八艘规模在300到500吨左右的货船,船上装着的是一些建筑垃圾,船主老刘说,他26号晚上就到这里了,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卸货,船就被扣了。
记者:老刘说他是25号晚上,从上海苏州河一带出发,经吴淞江来到苏州,说好了到苏州以后会有人接应,可到了这边接应的人却进了派出所。这数万吨垃圾为什么会出现在太湖边,这些垃圾会不会对太湖造成污染,前天下午苏州市金庭镇副镇长顾立明在发布会上通报称,7月1号下午,位于金庭镇江东村辖境内的,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码头,停靠着八条用篷布盖好的船舶,共装载约4000吨疑似生活垃圾,打算倾倒在戒毒所废气的档口上,接到属地村报告后,金庭镇立即采取措施,当天下午组织公安、海事、环保、城管等部门,赶到现场处置,由海事部门扣留船只,顾立明。
顾立明:监测了我们档口里的水样,水样监测下来了,环保部门未发现异常,那么对物体监测的数据目前还在监测当中,那这是第一次监测,就是7月1号下午,我们两点左右发现以后,我们通知环保部门来进行监测,那么同时我们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还要进行第二次的监测,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抓紧在做。
记者:记者了解到,现存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废气档口堤岸上与太湖水面隔离,目前已经安排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现场看守,金庭镇派出所副所长边小河说,目前苏州警方已经就偷倒垃圾的事件介入调查,据初步询问得知,这些船只均来自上海嘉定,与船主对接的是一家建筑公司,这家公司在夜间偷偷通过吊车将垃圾从船只转运到口,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事实上,上海向江苏省倾倒垃圾的事件,这不是第一例。去年5月,上千吨的生活垃圾,被从上海用船偷运到江苏无锡惠山区落射镇掩埋,导致当地环境污染。在今年1月的庭审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讲述了大致的垃圾处理经过,被告人徐国强和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答成口头协议,负责处理该区的部分生活垃圾。据徐国强称,他不清楚杨浦区的垃圾有没有进行分类,他只是负责把垃圾云走。
徐国强:因为码头也是他们的,我就负责他们拉到码头,出站也是他们的,管理、调配、调度都是他们的,我就负责装上船。
记者:随后,徐国强找来船主对垃圾进行运输处置,而船主则自行联系了几个人,在无锡惠山区的落射镇找了一块空地,就把这些从上海来的垃圾填埋到了江苏,而在2013年10月,中国之声还报道了上海市青浦区将该区的垃圾综合处置场选址,定在苏州昆山上风向的沪苏交界的小河边,导致昆山两个镇的臭味经年不觉,按照船主的说法以及苏州方面的初步调查,这次苏州太湖被倾倒的数万吨垃圾,仍然来自上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昨天下午回应,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全力配合苏州警方及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同时派专人赴苏州现场调查举证,事实一经查明,将依法依归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主持人:平时在城市当中随手乱扔垃圾都会被周边的市民唾弃,这几十辆的船,偷偷在太湖旁边偷倒垃圾,这是什么样的行为,事件的最新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好,11点51分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现场,北京二中院昨天上午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新涉嫌挪用公款贪污案,孙新是天网行动公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第16号,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的出纳,2015年6月8号被从柬埔寨押界回国,是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红通人员,也是第一个受审者。出纳我们都知道,这个职位并不高,但是权利却不小,经手的资金超过了千万元,而孙新长达七年的时间,挪用公款2275万多元,他到底是如何作案的,那案件的发生又对所有人有什么样的启示呢,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孙营、宋鹤的报道。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孙新到庭”。
记者:2016年7月5号,上午9点40分,身穿灰色体恤衫的被告们孙新被带入法庭,这是他去年6月8号被押界回国后,第二次被媒体广泛关注。孙新1968年7月4日出生在北京,受审前刚刚过完48岁生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查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财务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件、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帐单等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近7年。
庭长: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75.18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人民币472.46万元,其余人民币1802.72万元尚未归还。
记者:因被免去出纳职务,2008年1月—3月,孙新伪造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帐单等交接材料,并于同事完成了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号,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消户,便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之后的三天时间里孙新不但没有到单位说明情况选择回头,反而踏上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