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09:47 来源:人民网
规划先行,推动湿地立法体系建设
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于2014年开展湿地资源调查与湿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湿地水系,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划分了东北、中部、南部三大片区开展湿地保护工程。东北片区主要围绕流溪河、增江河等大水系,积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林分改造,构建以水源涵养林为主,山水结合大绿大美的湿地景观;中部片区主要加强对老城区荔湾湖、流花湖、麓湖等人工湖的改造升级,构建水景交融丰富多样的城市湿地;南部片区主要建设以湿地红树林为重点的工业防护林,大力构建滨海生态屏障。同时,推动湿地立法。2015年开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起草《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现已完成前期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并拟定草案注释稿,并已纳入广州市地方立法计划,拟于2017年完成立法工作。通过推动地方立法,健全湿地管理机制,促进湿地保护规范化、法制化。
综合治污,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广州市结合治水工程,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大力建设或恢复湿地,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在治污治水中促进湿地自然生态和陆地生态系统恢复。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广州生态水城和水更清建设计划,以流域为体系,以河涌为单位,“一涌一策”进行治理,重点整治了广佛跨界等16条河涌,运用生态修复的手法,打造了东濠涌、荔枝湾涌、石榴岗河等一批林水景观示范工程;二是加强河涌生态治理及保护。强化河涌基本功能,提出保护生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建设自然生态城市河流的建设要求,划定了河涌蓝线,并出台了河道及其蓝线范围内的保护及管理规定,着力营造水绿生态网络;三是加强湿地生态恢复与重建工作。通过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如在南沙湿地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以及濒危珍稀物种保护等研究,在海珠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湾咀头湿地公园等开展“野生动物进城”示范点建设,提高湿地生物多样性;四是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将1184条行政村(社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占全市行政村总量的98.2%。治理过程中,积极探索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模式,将污水通过“升流式厌氧池+人工湿地”的方式进行过滤处理,选取美人蕉、风车草、芦苇、花叶芦荻、香蒲等耐污性强、净化效果好的水生植物参与降解污染物质,明显改善了农村污水处理的出水水质。
2017年,广州高标准建设的湿地公园将达19个
广州市坚持“生态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挖掘、展示、利用源于湿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项目,结合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任务,计划到2017年,高标准建设共19个湿地公园。据了解,19个湿地公园将以5种类型呈现:一是滨海型湿地公园,如南沙湿地公园等。以种植红树林为重点,构建滨海滩涂特色的湿地景观,营造候鸟迁徙环境,注重生态修复,适度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二是城区型湿地公园,如海珠国家湿地公园、花都湿地公园等。以市民游憩和科普宣教为主,满足中心城区市民的休闲活动场所需求,重点加大对现有的湿地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挖掘岭南民俗风情;三是郊野型湿地公园,如番禺草河湿地公园等。以充分利用近郊人工湖、鱼塘等湿地资源,结合防洪、调蓄水利工程,建设郊野型湿地;四是河涌整治型湿地公园,如大沙河湿地公园等。结合该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重点河涌流域治理,疏浚河道和河岸景观整治,打造出体现不同区域特点,集自然生态、地域人文、健身休闲为一体的湿地景观;五是乡村型湿地公园,如萝岗湿地公园水西景区、增城派潭镇榕树吓村人工湿地等。在乡村以生物技术为主,通过人工湿地对排放的污水进行净化治理。(李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