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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6•21”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

2017-04-05 23:30-23:59 责编:王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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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微弱的灯光,他们在槽罐车顶发现了泄漏点,有一直径25厘米加料口阀盖被顶翻,大量有毒气体在往上冲。槽罐体外尽管有一保温层,高健仍感到罐体温度高得惊人,这意味着槽罐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为了防止爆炸,指挥部迅速命令通扬路中队队长徐洪亮、特勤中队排长杨帆分别带领3人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对槽罐进行冷却,防止其爆炸。在槽罐车得到了有效的冷却后指挥部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先切断泄漏源。

19时45分,中队长高健带领战士再次登上车顶进行堵漏,进料盖上端的紧固螺母已经滑丝,起不到紧固作用,只有利用塑料纸对加料口进行密封。他们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纸猛一瞬间向泄漏口堵去,并用绳子拼命朝上面捆绑,将绳子固定在槽罐车两边的防护栏上。20时05分,彻底堵住了泄漏源。

槽罐车泄漏点虽然被堵塞了,但危险隐患依然存在。

消防官兵现场测试,罐体表层的温度是34℃,排泄口的温度是39℃。双乙烯酮聚合反应达到一定热量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1吨双乙烯酮相当于4吨炸药的威力。

赶赴现场的几位化学专家对槽罐车现场勘察后,向总指挥部提出建议:罐内有高温气体,唯一的办法是放空、排泄,排除爆炸的隐患。

总指挥部同意将槽罐车内双乙烯酮就地排放。省安监局下达了决战命令:公安部门负责对周围2公里内交通进行严密管制,禁止人员入内;水利部门利用抽水机对路边的河流进行注水,提高水位;环境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消防部门全力做好放空排泄的准备工作。

1时35分,总指挥部下达了放空排泄作战命令。两名消防官兵佩戴空气呼吸器、身穿重型防化服、手持防爆照明工具通过两道安全检查口,冒着随时有可能爆炸的危险,再次攀登上槽罐车。小心翼翼的拆开紧固绳索,打开进料口,一名消防官兵及时将一根水带对接到排泄口上,水带一端放置在路边的河沟内。

2时10分,高温、有毒气体得到完全排放。经有关部门检测,危险排除。消防部门又对罐体进行了密封。

22日凌晨2时15分,事故车辆在2辆警车、1辆消防车的保护下,驶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经过现场消防官兵近8个小时的英勇奋战,6•21泄漏事故全部处置结束。

事故之后,人们开始关注事故的调查原因,提起“6•21”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江苏省泰兴市的百姓至今仍心有余悸。2005年12月16日,泰兴市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依法判处这起事故的责任人秦德林、杨德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过调查,秦德林、杨德林是南通市化学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和押运员。2005年6月21日上午,秦德林受公司指派,驾驶灌装了7.64吨双乙烯酮的槽罐车前往河北省沧州市,杨德林随车押运。根据规定,运输化学危险品的槽罐车每运行2小时应检查一次,但秦、杨二人却对此规定置若罔闻。

当天下午6时许,秦德林和杨德林将槽罐车停在泰兴市一饭店附近,下车吃饭。在此期间,槽罐车散发出刺鼻的化学品味道,引起了附近群众的注意。在他人提醒下,秦德林和杨德林对车辆进行了粗略检查,发现确有少量双乙烯酮泄漏。

有了如此明显的事故苗头,秦德林和杨德林却没有及时采取堵漏措施,也没有报警请求援助,而是继续驾车前行。当槽罐车行至泰兴市马甸桥北时,由于罐体注入口盖板突然爆裂,致使双乙烯酮大量泄漏,他们才慌了神,急忙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拦阻过往行人、车辆通行。

泄漏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突发性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200多名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奔赴现场抢险救援,现场管制、分流行驶车辆,疏散危险区群众4000多名,2300余名中毒人员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据统计,这次泄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江苏泰兴“6•21”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