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减少灾害风险办公室在国际减灾日(10月13日)之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过去20年,气候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急剧增加了251%。
在1998-2017年期间,受灾国家报告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为2908亿美元,其中,气候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245亿美元,占总额的77%。
相比之下,1978-1997年期间报告的经济损失总额为1313亿美元,其中,气候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95亿美元,占总额的68%。
就灾害事件而言,气候灾害也占主导地位,1998-2017年期间共记录7255起重大灾害事件,气候灾害占91%,其中洪水占43.4%,风暴占28.2%,这两个是最常发生的灾害。
依据灾害给各国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排序,全球前十大灾害损失国包括:美国损失9448亿美元,中国损失4922亿美元,日本损失3763亿美元,印度损失795亿美元,波多黎各损失717亿美元,德国损失579亿美元,意大利损失566亿美元,泰国损失524亿美元,法国损失483亿美元,墨西哥损失465亿美元。
在此期间,灾害共造成130万人丧生,44亿人受伤,地震和海啸共发生563次,已造成747234人丧生,占总死亡人数的56%。
1998-2017年经济损失、贫困和灾害报告借鉴了由比利时鲁汶天主教大学灾害流行病学研究中心维护的紧急事件数据库。
全球减少灾害损失计划即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减少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报告强调了63%的灾害报告没有包含经济数据的事实,还表明即使高收入国家首当其冲地遭受经济损失,灾害对中低收入国家的影响也是不成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