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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回应汽车消费维权热点问题

2019-04-18 11:00-12:00 责编:吴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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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11:20欢迎回来,这里是正在直播的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带大家进入今天的第一热议,这两天的第一热议我们一直在关注发生在西安的女车主坐奔驰车顶维权一事,好在在16号晚间双方已经达成了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是对于汽车维权的关注在全国也是引发了广大车主的讨论,与此同时银保监会,税务部门也纷纷介入了奔驰汽车金融收费调查,昨天结合奔驰车维持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举办了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对金融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到底有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以三包规定拒绝退货合理吗?应该如何来规范汽车消费的过程?消协有关负责人和与会专家也对这些大家特别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张宁浩的报道。

记者:对于此次事件揭露出4S店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威认为,所谓的金融服务费一定是由金融机构收取,汽车4S店没有金融资质,其行为涉嫌违法。

在这个案件之中,梅赛德斯奔驰本身可能有一个金融公司,但是这个4S店绝对没有这个资质,没有资质却要收取这部分费用,而且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并没有开具发票,这是一个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既没有资质,而且程序行为也是违法的,所以说这是一个违法行为。

记者:围绕三包问题,当事人双方说法不一,车主认为汽车未开出店门,且交车时间很短,车辆本身有问题,而汽车4S店以三包为由,拒绝车主换车退款,只承诺为其更换发动机,对此海瑞天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说,三包属于部门规章,未接低于合同法,此次案件应优先适用合同法。

我们从客观的去判断这个案件发展过程,我们认为是要优先使用合同法,从合同法的这个角度去考虑,那么店家提供的这个商品是要能够达到合格产品这样一个基础,所以如果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规定,那么肯定是要进行退换。

记者: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表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

交付合格的汽车产品是我们经销商,我们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在汽车销售国家当中有关涉及到汽车销售本身之外的一些金融服务费应当明码标价,不能强制收取这些费用,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

记者:结合奔驰车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的投诉问题,中消协明确四点意见,一,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二,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三,企业联合制定的PDI规则属于行业自律规范,不应限制消费者权利。四,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建介绍。

其实在PDI规则是一个行业自律性规则,当然这里边实际上作为一个行业自律性的规则,他不应当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限制,那么尤其是他是单方的,企业方面制定的,那么他对于既没有征求消费者意见,也没有征求消费者协会意见,那么他应该听取消费者不同的意见来进行修改完善,防止对消费者权利的一些损害。

记者:陈建表示,下一步中消协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问题,如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强化汽车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监督,聚焦汽车消费问题,推动相关立法完善,拓宽畅通投诉渠道,监督企业落实义务等。

主持人:最近互联网上有个词特别火叫双标,什么意思呢?就是对自己有利的拿来说事,对自己不利的视而不见,在汽车维权的过程当中这也是大家经常见到的一些问题,比如说西安的这位女车主在对谈的时候就提到了,那么三包政策当中对销售方有利的被拿来作为铁证,而对于消费者有利,那么销售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却视而不见,那灭这样的一种双标势必会给消费者的维权带来很大的难点和困境,而究竟该由谁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维护的过程当中有没有强制执行的一些标准和量化的情况?目前答案似乎还是有一些模糊的,那么汽车维权究竟路在何方?我们的节目持续也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