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条道路是有视频监控设备,对违法停车进行监控的,那么使用车衣遮挡号牌之后,那么这种监控就失效了,同时我们其他的收录设备也无法直观的对这个号牌进行取证,以此他们达到逃避违法行为的处罚。
记者:但是在这篇文章中指出,也有部分人民法院和当事车主认为只存在违法停车一种违法行为,有的车主甚至表示其车辆处于停放状态,不符合法定上道路行驶的情形,给车辆罩车衣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保持车辆干净,并没有遮挡号牌的故意,文章认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停放状态的机动车也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辖范围,也需要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不被遮挡,污损,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深山。
车辆的行驶是具有一个连贯性的,停完车之后它仍然是要再继续行驶的,这个行为其实并不能够进行完全的割裂,所以说在路边停车的车辆也属于是在道路上行驶,那目前法律界基本上已经达成了共识,认为这种情况下是属于法律上所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这种状态。
记者:那么给违停车辆罩上车衣到底是否应该认定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文章指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实践中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简易程序执法,那么当事人是否属于主观故意就需要一个清晰的界定标准,岳深山认为。
但是现在我们会发现有一些车主利用车衣这种遮盖性,他会故意的使用这种车衣把伪停车辆进行完全的遮挡,那么这种情况下他其实是很故意的使用这种手段去规避承担法律后果的这种行为,那当然是要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这也具备相应的合理性跟合法性。
记者:文章认为行为人自己将车衣罩在机动车上,并自然的遮挡了机动车号牌,该行为是行为人所为,并且是行为人能够轻易看到和确认识别的,尽管当事人罩车衣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车辆变脏,但是他们这种行为虽然没有追求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后果,却放任了机动车号牌被遮挡危害结果发生,其主观上具有故意,具备间接故意的构成特征,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广安门交通大队副大队长表示,如果车辆停放在合法车位上,警察不会干涉罩车衣的行为,但违停的同时还给车罩上车衣,客观上挡住了号牌,使电子眼不能记录,就要按照违反标准来执行。
使用车衣使用号牌贴不干胶纸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以及把号牌摘除之后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些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加重自己的处罚。
记者:不过这条微博发布后也引发不少车主的猜测,这是否意味着交通管理部门未来会将车衣认定为故意遮挡号牌?事实上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中就指出,推荐这篇文章只是尝试从立法本意和执法实践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同时也明确表示相关讨论所针对的只是在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当下,部分车主为违停车辆罩上车衣的行为,岳深山建议,交管部门应该对相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让车主明确相关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让相应的执法更加的明确和细致,也让驾驶人员知悉或者说更加明确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什么?也体现出我们执法的人性化,我们也是建议车衣的生产者可以为车辆号牌的位置预留出相应的空隙或者说是透明装置,既能够让车衣把车身遮盖住,又把号牌给让了出来,这样的话就能够达到车主说通过车衣保护车辆的这种作用。
主持人:好,感谢收听今天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节目之外欢迎随时关注国家应急广播的微博,微信,客户端,咱们明天同一时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