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身份证的人属于构成盗用身份证罪,前提是说未经身份证持有人或者说本人他的同意和许可,盗用身份证的人他就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但如果说通过这种方式他来逃债这样那样的,涉嫌其他犯罪,你比如说诈骗之类的,应该是构成其他罪行,按照重罪处理或者数罪并罚。
记者:上个月22号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其中提到全面推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同时还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人员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公安机关建议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查证件真伪和人证一致性,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张淑淑遇到的问题也许将会随着技术及查验能力的提升彻底杜绝。
主持人:提到身份证的冒用就不得不想到去年曝光的北大学子涉嫌弑母案当中就有一个细节,嫌疑人吴谢宇被指随身携带数十张买来的身份证,用于躲避追查,而这次案件又再次证明了身份证挂失即失效依然存在漏洞,当然我们听到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16年初,相关系统还没有建成,也算是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但是它却让人真实的看到在身份证挂失之后不能失效所带来的风险会有多大。
而另外在这起案件当中也暴露出了其他两大关联风险,第一点就是随着网络注册不见面办事等便民服务的开展,如何堵住可能随之而来的信息冒用漏洞呢?在该案当中被冒用的身份证注册企业就使用的是数字证书签名,虽然不用本人到场签字,可能带来了方便,但是如何避免放大信用被冒用的风险?也应有必要的防范,无论如何便民创新不该建立在权利风险之上。而第二点就是对于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相关业务的经办部门到底该担何责?像银行,工商部门要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其实是最基本的责任,但是现实当中一旦发生类似身份证被冒用的现象,在维权上被侵权者往往需要证明自己的信息被冒用,那么这种责任界定机制显然是不利于被侵权者维权的,也削弱了相关部门履行信息核查责任的动力,就此来说身份证信息被冒用案件的责任追查机制确实得改一改了。
我们看到在去年的3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这或许为冒用身份证开户现象加了一道安全锁,但是加快推进身份挂失即失效,真正让公民免于身份证被冒用的风险,还需要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另外针对过去的一些存量遗留问题,在后续的责任界定上也应该有更多的偏向于保护被侵权者的制度考量。
这里是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在这我们还是提示各位听众朋友在丢失身份证件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到户口所在公安局进行补办,由公安系统办理挂失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被冒用,在歌曲过后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调查,要来关注到的是各大电商平台的职业索赔人活跃,组团来勒索商家,待会我们来听记者的详细报道。
欢迎回来,这里依然是修奇陪伴各位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国交通广播,进入今天的第一现场,如今说到职业打假人,大家可能都不陌生,他们买东西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通过恶意投诉或者差评,向店家索要多倍赔偿,如今随着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也上了网,职业差评师等新角色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工商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的比例逐年上升,其中以消费者名义进行投诉举报的网络职业索赔人占到了四成以上,媒体调查还发现他们甚至形成了一个合作链条,组团来勒索商家,详细的情况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周一凡,唐国荣的报道,应采访对象的要求,部分声音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