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3 10:38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即将发布的《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
五年内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杜绝秸秆、垃圾、草木、园林废弃物露天焚烧,10万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这一系列为了首都蓝天而进行的“绿色革命”,将在未来5年逐一实现。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昨日,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总体改善,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
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困难多。在前期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未来5年PM2.5浓度再下降15%左右的目标,更是难上加难。为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意见》给出了一系列综合措施的保障:今后5年将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统筹治理PM2.5和臭氧为重点,持续推进控车节油、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清洁降尘,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意见》要求,在控车节油方面,北京市将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量,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基本实现全市公交车辆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在压减燃煤方面,将严格杜绝劣质散煤,完成燃气、燃煤设施低氮改造,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至900万吨以下;在治污减排方面,将深入开展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低矮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在清洁降尘方面,将建设信息化监控系统,严格控制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杜绝秸秆、垃圾、草木、园林废弃物露天焚烧。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意见》聚焦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阶段性问题,加大环境治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设力度,旨在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