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部分司机滥用远光灯 一月闯三祸致两人死亡

2015-12-09 15:07 来源:齐鲁晚报

  11月中旬至12月初不足一月的时间,济南市就连续发生了多起涉及不当使用远光灯的交通事故,其中在历城区就有3起,两人在事故中死亡,一人受伤。交警实验证明,不当使用远光灯不仅会使对方驾驶员眼睛瞬间失明数秒,而且会影响驾驶员对于车距和对方车辆宽度的判断,增大事故发生的几率。
  出了事故车主喊冤,“我是被远光灯晃了”
  11月26日晚上7点30分,济南市历城区虞山大道郭店镇卫生院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奔驰轿车撞了两名行人,其中一人伤势严重。
  民警调查发现,事发时,奔驰车驾驶员张某驾车沿虞山大道行驶,被撞的两名行人在路旁正常行走,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张某称是受到了对向车道一辆大货车的影响。“对面一辆大货车开了远光灯,远光灯一闪,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张某说,事发的原因在于自己被远光灯晃了眼,加上前两天下雪路滑,她只顾看路,没注意路边的行人。历城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介绍,驾驶员在行驶中被远光灯晃眼,眼睛会短暂“失明”数秒,看不见路况,相当于“盲驶”上百米,会大大提高事故发生的几率。
  事实上,在11月26日之前的11月18日,省道102线发生的一起老太太推三轮过马路连遭三车撞击身亡的惨烈事故中,也涉及到了滥用远光灯。
  “第三辆肇事车的驾驶员称,他是因为被对向车道一辆车的远光灯晃了眼,才撞上老太太的三轮车。”事故民警说。
  灯一照瞬间失明,相距5米才看清人
  为验证不当使用远光灯的危害,历城交警设计了一组实验,实验在一条没有路灯笔直的道路上进行。
  实验证明被远光灯晃眼后,驾驶员对于距离和宽度的判断所受的影响。实验人员站在实验车前30米,在远光灯的照射下,完全无法看清实验车周边的情况,即使车旁站着一个人也完全看不到。“距离30米、20米、10米,人在视觉上的感觉几乎是一样的,直到距离5米时才能看清实验车辆旁站立的行人。”历城交警大队宣传科负责人孙嘉说,实验证明,在远光灯的照射下,人眼对远光灯车辆距自己的距离是无法判别的。
  “夜晚视线本来就不好,在远光灯的照射下,远光灯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导致对距离和速度的判断力下降。”孙嘉说,同样的原理,在远光灯的照射下,人眼对于对向车道车辆的宽度判断力也会下降。
  “一旦对于来车距自己的距离和车辆宽度作出误判,驾驶员往往就会采取错误的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孙嘉说,尤其是新手,他们往往会产生慌张情绪,无法有条不紊地减速、控制方向,而多会由于紧张导致急刹车、猛打方向,这样对后车、相邻车道汽车,都是很大的威胁。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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