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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广播·防汛抗洪专栏:京津冀遭遇强降雨

2016-07-21 11:00-12:00 责编:曹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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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11点53分,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调查,世间的痛苦有千千万,这落榜当然是其中之一,辽宁的(赵先生)刚刚经历的,则是痛苦的平方,因为他本以为自己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收到了报考学院的通知之后兴冲冲的去交了学费,随后却被院方告知短信通知不作数,学费可以退给你。赵先生对此难以接受,选择将学校告上法庭。校方则坚持,录取短信并不是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书才是唯一证明被录取的书面合法文件。详细的情况我们来听央广记者(沈静文)实习记者(李娜)的报道。

记者:各位在职法硕上线的同学,你好!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通知你已被我院在职法律硕士录取。请于本月14日之前汇第一年学费15000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这是今年3月10日赵先生收到的一条短信。确认录取字样之后,附上了中国政法大学的银行开户信息。法律专业出身的赵先生对此并非没有疑虑

赵先生:我们同学每个人都收到了,先是电话通知,过了几分钟给你发一个短信。我们在电话里问老师,应该给我们发录取通知书再让我们交学费吧?老师说,这个短信就是录取通知书,你们就把学费交上。本来刚开始大家都是有疑问,但是互相联系之后,第一来讲,给我们电话通知,电话的确是学校网站上公布的官方电话,第二来说,他提供的学校信息账号我们也仔细辨别了一下确实是学校的账号。留了汇款凭证作为我们交费依据,学校也要求我们把汇款凭证截图发到学校邮箱。这些工作都做了,我和其他同学都是一样,我们当然认为这是已经被录取了。

记者:交完学费,只等开学。但此后事情的发展急转直下。学校再次致电赵先生,告知一位女生与他同分,让两人自己协商谁被录取。赵先生与这位女生取得联系后,对方称因为怀孕选择放弃,手写了一份《放弃声明》邮寄给赵先生和学校。汇款、协商、书面声明,走完一道道程序的赵先生等来的并不是“好事多磨”。法大研究生院随后通知,录取系统已关闭,不能录取赵先生。学校会将学费退还,让他明年继续报考。但在赵先生看来,“继续报考”只是一种说辞。

赵先生:学校说了,去年是最后一年,今年专业停招了,没有办法弥补这件事。

记者:本周,赵先生和中国政法大学对簿公堂。他曾将法大形容为“无比热爱、内心神往的大学”,为了上学而去,法庭上,他的诉求也是上学。

赵先生:诉讼请求第一项,要求确认政法大学撤销录取行为违法。第二项要求确认政法大学对我的录取有效,判决我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主持人:其实让赵先生最不解的是,明明短信通知录取了、钱都交了,怎么又不算数了呢?法大一方对此回应称,短信确实由法大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发出,但是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规定,法大所涉硕士研究生含录取在内的各项工作均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决定权在他的研究生院,那法律硕士学院无权决定录取,所以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工作人员发出的信息是误发”,我们继续来听报道。

记者:庭审中,中国政法大学一方反复强调,录取通知书才是唯一证明被录取的书面合法文件。但在赵先生看来,这样的“法律常识”并不成立。

赵先生:一方面我能理解老师自身的难处,但是另一方面,学校面对这样的问题,可能他是一个组织吧,学校也不认为自己的有错,所以在庭审时他们也提出来这些理由。他说,我也是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应该能知道录取通知书是唯一的形式。这个时候说这个,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当然了我也拿出了很多抗辩的依据,因为录取通知书只有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那里面提到了一句话,但学习规定里有特别明确的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对于这个法条而言是有专项适用的。录取通知书其实一般来说的确是我们经常采用的形式,但是现在目前我国很多高校的招生,除了高考以外了,比如研究生、博士,很多招录都未必说一定采取书面录取通知书的形式。

记者:尽管在抗辩过程中赵先生据理力争,但他也坦言,对于庭审的结果并不乐观

赵先生:对具体个案的结果而言,可能我很难取得我想达到的目的。但我觉得这个案件对整个教育制度的进步是有帮助的,咱们的录取确实存在诸多弊端。

记者: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办公室。截至发稿,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主持人:其实的确是有这样的现状,因为明年很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将不再开设和招募,所以其实挺遗憾的,也希望政法大学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今后都长个心眼,不要再让向赵先生这样一心向往这样的一个神圣的学府的学生在扑个一场空了。好北京时间来到11点59分,以上就是今天修奇在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为您预备的全部新闻内容了,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真真切切的服务到您的生活当中,明天上午的11点钟修奇依然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咱们老时间、老地方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