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耀德的家属如此指控的证据是什么?有媒体报道称,漳浦县检察院表示林耀德被带走的前5天,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组织调查,最后一天移交至检察院。而庭审录音显示,林耀德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自己22号被县检察院带走,到28号一直被拘禁在县检察院内,并且还受到了刑讯逼供,从未见到过纪委的人”。林耀德律师告诉记者,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庭审当天调取播放了检察院的一小段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林耀德的精神状态十分不理想。
迟夙生:而且这个人站起来走的时候,就是坐在椅子上腿耷拉在椅子上不过血,肿的,走路都蹒跚了。
记者:此外,媒体曝光的一份漳浦县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移送函件显示,该函件并非漳浦县纪委所开,而是该县纪委驻国土局纪检组盖的章。家属认为,是检察院以县纪委的名义,对林耀德进行了非法拘禁。而林耀德的律师称,这种函不能作为纪委移交案件的证据。同时,上述移交函里也没有任何一个检察院或者纪检部门的人在文书上签名,这样的文书是无效的。
迟夙生:后来我办林耀德的这个案件的时候,发现这个林耀德的案件根本不是县纪委移交的,所有的手续没有纪检委移交的手续。我就及时给漳浦纪检书记写信发函,要求对方说明一下纪委是怎么办案的,这个刘军就保持沉默了,我就懂了。
记者:事实是否如此?林耀德是否受到了非法拘禁?面对种种疑问,记者昨天多次致电当地检察院以及县纪委希望得到求证,但是电话无法接通。之后,记者联系了漳浦县委宣传部并且提交了采访函。对方表示,将尽快联络有关部门。截止到发稿前记者尚未得到有效回应。
主持人:其实想想这件事的可怕之处在于,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甚至涉嫌犯罪,所以你对法律的尊严是一种非常轻蔑的挑战,这让我们整个法治环境当中感觉到自己的不安全,是不是哪一天随便一个人那这纪委或者其他部门的名义对我进行调查,法律当中是否有这样的规定,这种僭越我们是不是可以容忍,所以这个事件的进展我们也会持续的关注,在当地办这样一起案子何以说是轰动全城,那么在整个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如此大的纰漏,党和政府甚至是有关部门的责任可能真的是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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