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0日出生46天的女婴小欣怡,在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房楼下南侧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小欣怡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小欣怡残疾程度目前评定为七级残疾。在判决书中,法院确认此案的高空坠物由人为造成,并非自然坠落。同时,排除世纪龙城小区11栋4号房以及1、2、3号房楼顶和一楼被告的嫌疑。另外,原告方在判决前撤销对8名被告的起诉,因此最后实际涉及到的被告为102户。此次判决没有支持1、2、3号房,一些居民以出租不在家中等理由作出的无责辩护,判决未能洗脱嫌疑的居民每户需要赔付赔偿金,依据被告所拥有的房屋套数,赔偿金分别为4000元到12000元。另外,由于原告所申请的伤情鉴定以及精神损失赔偿都以两年为期限,未来原告人有可能再次提起诉讼,对此一些居民特别不满意。
居民:你一次要我赔八千多块钱我愿意,你要说终生那我能承担?
面对居民的怨言,原告何欣怡的父亲表示完全可以理解,虽然案件胜诉得到了赔偿,但他表示,自己只希望通过更好的途径来解决孩子的健康问题。
父亲:邻居的话我也不会不愿意非要走到那一步,因为毕竟看小孩的一个病情的一个情况,如果小孩她治疗都比较顺利,平平安安的,然后快乐地长大了,我也没必要再去起诉。
主持人:目前周先生也委托了律师对事发大楼的住户进行起诉,赔偿铁球砸中婴儿致死所造成的损失,但是这的确是一个孩子的生命,你多少钱都没有办法挽回作为父母他们心中的丧子之痛,其实无论是有意抛下,还是无心之失,高空坠物对楼下行人造成的威胁和伤害都是不容小觑的。我们都看到现在很多的住户喜欢在自己的阳台上摆很多的东西,甚至把阳台的护栏网当成了一个储藏间,把家里用不到的东西,甚至一些杂物都堆放在那,但是哪天如果说它不结实掉了下来,这个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每个人都有责任管好自己家里的东西,也有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并且提醒周围的人要当心高空坠物。我们也看到,如果说找不到凶手,根据《侵权责任法》,所有的业主都要承担责任,所以我觉得在整个楼上,我们也要形成一种风气,或者说一个居住的契约,那就是高空抛物,永远说no。这里是正在直播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稍事休息,马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