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发生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违章操作。
事后,有关部门作出了事故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1.直接责任:按照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治理的暂行规定》,周荣祥是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行操作,是直接进行污水处理的操作工,周荣祥违反操作规程,在未经反复冲洗清水池,让临时安排清理清水池的杂工徐玉芬下池清理,致使徐中毒死亡,应负直接责任,但他在营救徐玉芬过程中也遭中毒死亡,故不予追究其责任。
2.主要责任:作为负责污水处理日常工作的污水处理站站长宋观雨,严重失职。他没有按照公司技术发展部下发的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执行,对清洗清水池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以致造成这起事故,应负主要责任。但他在营救徐玉芬和周荣祥过程中也遭中毒死亡,故不予追究其责任。
3.领导责任:
主持设备维修工程部全面工作的副主任卢锦鹤虽然按照清理清水池计划到现场向宋雨观按排任务,测算工作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忽视现场安全管理,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对这起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对卢锦鹤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总经理朱祖麟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邵丽华忽视节日加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对这起事故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建议对朱祖麟和邵丽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险情突发,救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原则。
但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不能盲目救人。在以上事故中,周某发现徐某可能在下面发生意外,却没有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措施,就随意下去救人,结果导致自己中毒身亡。
同样,从事多年清理工作的污水处理站站长发现两人已倒池中,并闻到强烈的臭鸡蛋味时,竟然也未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盲目跟着下池救人,结果也惨遭毒害死亡。
这种救人方式在应急救援程序上是严重错误的,说明职工救护知识非常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很差。由于救护方法的错误,导致了事故升级,后果恶化。如果这两人能在救援之前,采取防护措施,特别是救援人员能佩戴防毒面具,也就不会硫化氢中毒,不会出现1个人中毒2人抢救最后3人死亡的悲剧了。
事故本可以避免,但万一发生了事故,救援就是头等大事。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那些灾难后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第23集,中国核工业集团794矿“4·6”气体中毒事故、甘肃兰州新办煤矿火灾、江苏常熟凯兰集团中毒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