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取证分析,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上响药工人连续超负荷工作,身体疲劳,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过程出现了摩擦或撞击现象,引燃引爆了摩擦、撞击感度很高的响药,从而导致爆炸的发生。
在第九工区职工灭火的过程中,张元田旺看到现场有4具尸体,砖头下还压着几具尸体,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待管理人员吴某安排人把尸体搬走,便逃离现场。张元壁等人共将7名尸体装上车后拉走,并在市政府领导召集市、县相关部门领导召开现场会时,谎报只死亡了2个人。11月16日上午,县公安局根据群众的举报,在离爆炸现场约1.5km的径口(地名)发现了被转移的7具尸体。
从拿水桶打水救火这一行为可以说明,该厂区没有配备什么应急装备、救援物资,应急能力非常欠缺。人人都知道,烟花爆竹生产是一种危险性作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可是该厂的负责人却没有开展必要的应急管理,甚至连一个最基本的灭火器都没有,居然用水桶打水,太原始了。
险情突发,救人是应急救援的第一任务。在该烟花爆竹生产工区发生爆炸时,张元壁能第一时间组织人抢救伤员并叫人开车运送伤员去医院,这一举措,非常正确,但他事后参与尸体转移,隐瞒事故,却又大错特错。
再者,厂区负责人在事故中应该发挥重大作用,指挥救火,救出伤亡人员,而张元旺此时却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指使管理人偷偷搬走尸体,隐瞒事故真相,并逃离现场,这种贪生怕死、漠视生命、延误抢救时间的犯罪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故本可以避免,但万一发生了事故,救援就是头等大事。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那些灾难后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第28集,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广西合浦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