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1954年10月,刚刚执教一年的高铭暄暂停了人民大学的教学工作,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成为刑法起草小组的一员,在20多人的起草小组中,26岁的高铭暄是唯一真正出身刑法专业科班的工作人员。
记者:那您到这个起草班子里是做什么工作呀?
做的工作没有专门分工,什么都做,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另外比如说开座谈会,也可以做做记录也可以下去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什么都做,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当然是也要参加起草,这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工作。
解说:为起草好新中国第一部刑法,起草小组收集了国内外大量的法律法规,案件判例等资料,甚至唐律清律,乃至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都是起草小组要阅读和讨论的对象。从1954年起草小组成立,到1957年6月,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起草小组就新中国第一部刑法草案先后撰写修改了22稿。
1957年就是第四次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就发给全体代表,每一个代表都发给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结果,看人大代表的意见还觉得蛮不错,希望会后由全国人大专委会根据人大代表提的意见以及他们自己所收集到的意见,对这个稿子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公布施行,但后来实际没有做,就放下了。
解说:这一放就是五年,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结束,起草小组的工作重新启动,刑法草案搞出了33稿,但再次搁置,直到1978年10月刑法典起草再次启动,高铭暄重新回到起草小组。
记者:那您那个时候也经历了这么多的,所谓的历史风云,您对于刑法有什么样新的认识吗?
十一届三中全会,当然是改革开放,三中全会提出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这一块来讲就强调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是三中全会的精神,一下就知道这个立法的重要性了,你做到有法可依啊,就是要搞刑法典,刑法典已经搞到33稿了,所以说搞起来可能比较容易一点。
解说:又是两百多个紧张的日日夜夜,刑法起草小组在原来33稿基础之上又补了一些,1979年5月,第38稿的刑法典草稿获得中央政治局原则通过,并提交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讨论审议。
到了最后通过那一天是1979年7月1号下午,我记得时间,是下午4点05分,这是1979年7月1号下午4点05分,这是我记的,别人没记,我当时因为太重要了,我说把这个历史时刻给它定格一下,通过一鼓掌我就看表4点05分,所以我就记住了。
记者:那您对您自己当时状态定格了吗?
激动到极点了,当时兴奋的很,这个25年的精力,这25年的曲折,25年的艰苦,不像今天是投票按这个钮,当时是举手的,全场一致通过。
解说:泱泱大国自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刑事法典,刑事诉讼活动终于有法可依了,而在此之前,在高铭暄的记忆中犯罪案件的裁判绝大多数根据政策精神来判,一部刑法典的制定历经25年,耗去高铭暄人生的四分之一,也将他熬成了唯一一位自始至终参与刑法典创制的学者。
所以我是对这部刑法充满着感情,也可以这么说,我们曾经数过,现在忘了这个数字,当时都数过这个刑法一共多少字,我们经历的时间是多少?平均每天写几个字?都算过,当时就感觉字字珠玑。
解说:此后的40年,中国历次刑法修正案的讨论高铭暄都参与见证,在上世纪80年代的讨论中,作为主编高铭暄选取了罪行法定,罪与刑相适应,罪责自负,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四条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写入了新中国第一本刑法学统编教材,罪行法定原则,通过这部统编教材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法律专业学子,并最终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所采纳,成为当代中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接着:您一直在坚持罪行法定这个原则,为什么您有这种坚持?
因为罪行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大陆法系的国家这些,只要是承认法的过程都要承认它,因为罪行法定这是保护老百姓的一个很重要的,有个保障,你说我犯罪,请你拿出条文来,我犯什么罪?哪条罪?是吧?所以罪行在法律上找不到这个条文依据,就不能说他构成犯罪,就靠这个,这显然带有民主性的,而且有保障人权性。
解说:尽管如今的高铭暄是人们口中的刑法学泰斗,著名法学家,而他最珍视的还是那三尺讲台,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高铭暄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导,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学术兴趣是我长时间养成的,我不愿意做官,也不愿意经商。
记者:可是选择学术就选择了寂寞,选择了一定程度的清贫。
这个当然自己也有这个思想准备,搞学术的人比较清苦,真正搞学术来讲还是比较累的,特别是脑子比较累,一个问题没想通或者没有搞清楚,老是在思考。
解说:自1984年至今,高铭暄已经培养了60多位刑法学博士,其中不乏法学大家和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他说我的学生们是我一生最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