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10:54 来源:新华社
八、核应急国际合作与交流
中国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始终致力于同各国一道推动建立国际核安全应急体系,促进各国共享和平利用核能事业成果,坚定不移支持和推进核应急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在核应急领域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与世界有关国家核应急领域合作与交流不断拓展。
积极加入相关国际公约。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国,高度重视融入国际核安全应急体系。自1984年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以来,先后加入《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安全公约》《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在这些公约机制内,中国始终致力于同各国一道推动建立和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应急体系,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
积极履行核应急国际义务。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促进核能与核技术应用、加强核安全、加强核应急、实施保障监督等领域发挥主导作用。中国积极履行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义务,响应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大会提出的各项倡议。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历次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的核应急主管当局会议和核安全公约履约大会,负责任地提交核应急、核安全履约国家报告。多次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组织的公约演习活动。推荐中国核应急领域的专家学者数百人次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的工作,为全球核应急领域合作献计献策。 2014年5月,中国加入“国际核应急响应与援助网络”,为国际社会核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