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布《中国的核应急》白皮书

2016-01-27 10:54 来源:新华社

  ——实施去污洗消和医疗救治。由专业人员去除或降低人员、设备、场所、环境等放射性污染。组织核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实施医学诊断、分类,开展医疗救治,包括现场紧急救治、地方医院救治和后方专业救治等。

  ——控制出入通道和口岸。根据受事故影响区域具体情况,划定警戒区,设定出入通道,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车辆、设备和物资出入。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物品、邮包快件等实施放射性污染检测与控制。

  ——加强市场监管与调控。针对受事故影响地区市场供应及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进行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避免或减少放射性物质摄入。

  ——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群众安置点、抢险救援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强化核事故现场等重要场所警戒保卫,根据需要做好周边地区交通管制等工作。

  ——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做法,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由国家、省(区、市)和核设施营运单位适时向社会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将核事故状态、影响和社会公众应注意的事项、需要个人进行防护的措施告知公众,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做好国际通报与申请援助。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要求,做好向国际社会的通报。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要求,视情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际社会申请核应急救援。

  建立健全国家核应急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包括设置核电厂应急计划区、核事故分级、应急状态分级、开展应急防护行动、实施应急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等完整系统的国家核应急技术标准体系,为组织实施核应急准备与响应提供基本技术指南。

  加强应急值班。建立核应急值班体系,各级核应急组织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在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设立核应急国家联络点,负责核应急值班,及时掌握国内核设施情况,保持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信息畅通。

责编: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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