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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再敲警钟 兰州一电石车遇雨燃爆6人受伤

2016-08-15 11:00-12:00 责编:王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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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12年4月2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对一私人博物馆强制搬迁。博物馆主人刘光嘉、朱荣周夫妇称,公证处公证员对拆迁现场的上千件珍贵藏品没有逐一登记在册,并且在其过程中还发生了哄抢财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刘光嘉夫妇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炯明告诉记者,他们依据闵行区公证处提供的《1087号公证书》中的视频,抓取整理了几千张博物馆藏品的截图照片,这些藏品却未被公证人员逐一登记完整。

律师:我们现在问题就是什么呢,你的公证的视频拍到了这5000多件藏品,但是你没有一件记载,登记在财产登记簿上面,没有一件登记,五千多件东西没有登记,而且事实又没有了。那么如果说我们认定了这份公证书,认定了这个公证行为合法,也就是说政府就不需要归还这些财产了,就没有追偿的义务了。

记者:强制搬迁博物馆后,刘光嘉夫妇曾把闵行区政府告上法庭,并提出近3亿元的国家赔偿。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2015年8月26号一审判决认定,闵行区政府的强制搬迁有职权依据,无明显程序不当,并且将公证视频解读为当场分赃“明显有悖常理,缺乏证据佐证”。最终法院判决闵行区政府需要对有直接证据的可搬而未搬的物品赔偿50万元。将闵行区政府告上法庭的同时,博物馆主人还向上海市司法局等部门投诉闵行区公证处及有关公证员,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今年1月份,上海市司法局作出《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答复书》,称没有发现公证员有哄抢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公证视频也没有剪辑,因此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立案。于是,刘光嘉夫妇又向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其责令上海市司法局对闵行区公证处及相关公证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今年3月7日,司法部给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处理告知函》认为,上海市司法局作出的《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答复书》对刘光嘉夫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律师胡炯明。

律师:司法部收到我们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之后,答复我们说,就说和我们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记者:对于司法部的回复中所说的“没有利害关系”的说法,刘光嘉夫妇不能认同。胡炯明律师称,上海市司法局的《答复书》直接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是公证文书中没有记载的物品,拆迁人可以拒绝归还。换句话说,数千件藏品可能就追不回来了。如此一来,怎么能称作“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

律师:我们先不说强拆对不对,我们暂且不认,我五千多件藏品当天是在那里,是我们的合法财产。当时公证员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没有逐一对其进行清点登记在册,造成现在东西都没有了。这个对我们的财产权造成了直接影响,就和我们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是说没有利害关系。

主持人:11:56分,今天的高速加油站就先到这了,明天上午的11点钟修奇依然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咱们老时间、老地方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