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厂实为山西省吕梁鑫达酒业有限公司,曾与内蒙古集宁佳宁酒业有限公司、吉林四平市金谷子酒业公司等联营生产,但其没能提供经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且与内蒙古集宁佳宁酒业有限公司所签定的委托销售合同已过期。执法人员遂将250件涉案的成箱的金纯粮、蒙古二锅头,连同车间、库房一并查封。
当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玉笛公司”的后院时发现,院子西南角外面有两个简易大棚,东侧一个棚内是几个像发酵用的3个“塑料大罐”。西侧紧挨的大棚下,有3个自吸泵和3个过滤器,这些“设备”与旁边的3个一组的“大试管”及东棚内“塑料大罐”以直径寸许的塑料管相连,塑料管最后接进了“大试管”右侧的“灌装车间”内。
“灌装车间”位于后院大门正对的一排砖瓦房的南头三间。没有穿工作服的6个女孩子正在“灌装”桶装“北京二锅头”。在南边的一个窗户边墙上装有一个铁架子,架子上是一个“塑料大罐”,“酿好”的酒就从外面接到这个“塑料大罐”内。“塑料大罐”底部有一根直径约一寸的塑料管子。女工们把这塑料管子插进空塑料桶内“注酒”就是所谓的“灌装”。“灌装”好后,加盖子、贴标签、装入纸箱,封上胶带就可“待字仓中”了。从生产流程看,极为简陋,整个环境也不符合卫生条件。记者提起一桶刚装满没加盖子的“北京二锅头”喝了一口,竟然几乎没有酒味,根本没有达到所说五六十度的高度酒标准。康晓文局长品尝后,也认为即便是兑制白酒,也不能淡成这样。
在隔壁的一间车间内,5个长条形大铁皮箱里,大批的空旧酒瓶泡在水中。还有3个长条形大铁筐内全是洗过的空酒瓶。
执法人员随后在隔壁的3个大库房内发现,大批“北京二锅头”、“杏花山村”、“杏花山庄”,“杏苑福”,尤其这最后一个包装极力地模仿杏花福酒,尤其是“苑”酷似“花”字,以至于很多人直呼杏花福酒、“八两醉”、“纯粮王”、“玉笛粉”等。
更让人吃惊的是,一个车间的窗台上放有一叠“合格证”、一个手动打号机和一瓶用过的蓝墨水。这都是用来在印好的简易合格证上打印酒的生产日期的。尤其更加让人不解的是,有的酒瓶标签上打出了“高车工业园区”和800免费电话,还有一种袋装酒竟也开展抽奖活动,“一等奖奖价值4999元的摩托车一辆……”
经查,“玉笛公司”那时已经更名为山西杏花酒业有限公司,有工商执照和部分联营手续,但不能提供联营生产“北京二锅头”的证明。那位“业务经理”也称,生产“北京二锅头”不对。鉴于部分产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质监执法人员在提取样酒后,将其车间、库房全部查封。
当地负责人对记者说,质监部门将对此案高度重视,将对样酒进行检验,如查实这两厂家存在问题将按法规严处。
文水县常务副县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年“1·26”假酒案是用甲醇勾兑“毒酒”,2003年高车村那些人是仿冒名牌酒,以次充好;到目前是有些人钻联营的空子,违规生产,如没及时变更手续、酒度数不够等等。针对高车村白酒生产又出现问题,并向周边村及祁县蔓延的情况,县政府将很快组织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彻底整治,对违法者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但面对记者采访时,当时也有质监部门人员做了解释,但这种解释,却更让人对安全担忧。
那位负责人当时说:现在都认为我们这里假酒多,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观点。“1·26”是造假分子王青华用工业酒精勾兑水当散装白酒来卖,而他自己根本没有酒厂,他躲在家里做坏事,这谁也防不住。
现在的假酒应该从概念上来区分,“1·26”是毒酒,里面有工业酒精,现在没人敢用工业酒精勾兑,现在都是用正规酒厂的散装酒勾兑水,加入香料,灌入名牌酒瓶里,人喝了也没事,酒是真的,牌子是假的,所以不应该叫假酒,叫冒牌酒才对。
但这样的解释,不免让我们担心,如果这种情况可以包容,谁又为大家的健康负责呢?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那些令人震惊的假酒案 第三集,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